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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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俊坡于2021年9月24日22时许,在北京市×前,酒后因故与被害人张某1发生纠纷。其间,史俊坡用单刃尖刀扎刺张某1胸部左侧,致其当场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1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右心室壁,致心包填塞、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史俊坡案发后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后于2021年9月25日1时许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史俊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戚领律师解答:
史俊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鉴于史俊坡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系自首,且史俊坡事后拨打急救电话,具有一定的救助意识和行为,本案系民间矛盾所引发,系激情犯罪,依法可对史俊坡从轻处罚。
戚领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戚领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以来办理多起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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