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21年,于某虚构自己在某地发改委工作等信息,在网上先后与多名女子确定恋爱关系。期间,于某以被纪委调查需疏通关系等理由骗取5名女性被害人330余万元。近日,于某被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3万元。
根据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而本案中于某的诈骗金额高达330万,显然已经远超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所以对于其在量刑的时候应当按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来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最终法院综合各自因素考虑,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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