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这张浙江省地图是不是不太对劲?嘉绍大桥北面为什么没有围垦区?”浙江嘉兴海盐县四年级学生小新(化名)的这个问题,牵出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地图案。该案日前由嘉兴南湖区法院审理并宣判,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6年至2年3个月不等,并被处罚金共计248万元。
本案中,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共同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专有出版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或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地图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负责覆膜并销售的何某等5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7人均被判刑。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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