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不一定缓刑。根据相关规定,妇女怀孕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条件,但并不是判处缓刑的充分条件。判处缓刑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会毁灭证据、串供等。
网友咨询:
怀孕了就一定会被判缓刑吗?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解答:
怀孕不一定缓刑。
根据相关规定,妇女怀孕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条件,但并不是判处缓刑的充分条件。判处缓刑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会毁灭证据、串供等。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解析:
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以上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刘娟律师简介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毕业,曾获国家级奖学金。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核心成员。对于刑事侦查措施与策略等具有深入的了解。期间成功办理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多起,工作勤勉尽职,忠于职守。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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