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参与的网赌还会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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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参与的网赌还会追究吗?

时间:2024-07-05 13:16 点击:8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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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在我国赌博是违法的。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普及,越来越多人使用网络工作,法分子见此机会,在网络上开设赌场,供爱赌的人赌博。

网友咨询:

一年前参与的网赌还会追究吗?

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参与网赌停了一年是否还会追究,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如果赌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案件,则追诉期限为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就不会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案件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1)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已经触犯了刑律并够刑事处罚的,则按刑法处理。(2)依照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

2、如果赌博的行为构成犯罪,则追诉期限为五年。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一般处拘役、管制或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定最高刑是三年,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

赌博犯罪与赌博违法行为的区别: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芙蓉律所简介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前身为设立于1956年的长沙市法律顾问处(直属长沙市司法局),1996年更名为“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内成立最早的综合法律服务机构之一,曾多次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芙蓉律所作为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现有执业律师上百人,设有深圳、广州、东莞、中山、佛山、惠州、珠海、湘潭、常德、岳阳、西藏(林周)分所,北京、海口、南宁分所也正在紧密筹备之中。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依托于总所成立,倡导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和综合性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更专业、高效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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