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传统的营销方式逐步淡出人们的视野,电话推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各式各样的推广营销电话接踵而至。 网友咨询: 被推销电话骚扰,能否要求赔偿?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罗玉婷律师解答: 被骚扰者遭遇严重侵权的话是可以请求赔偿的。被人骚扰,作为被骚扰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骚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至于说能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2024-06-29
在社会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后,可能发现买到的食品已经过了保质期,此时,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食品销售者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 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四川讲理律师事务所陆龙宇律师解答: 经营者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构成“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同时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
2024-06-29
喝酒之后开车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交通事故,这点相信很多人都是清楚的,因此有的人在喝酒之后就会选择找代驾。那要是此时代驾发生事故的话,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网友咨询: 找代驾开车,发生事故谁来担责? 浙江杰瀚律师事务所张灵倩律师解答: 代驾是一种合同关系,代驾过程中,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能力,车辆转由代驾人实际控制,机动车的风险也相应发生转移,因此,代驾人或其所属公司应对造成的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代驾,是朋友之间提供的无偿代驾。这种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导
2024-06-29
现实生活中,因脱落的电缆线、广告牌,或者道路施工、窨井等设施造成人员伤害情况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电缆绊倒行人,侵权责任谁承担? 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崔荣律师解答: 自然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若电缆绊倒行人是因通讯公司所有的通信电缆掉落未能及时修复,且并未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路人被绊倒,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
2024-06-29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生活中免不了鸡毛蒜皮的摩擦,但如果我们能够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胸襟与邻里相处,多说几句“对不起”“没关系”,生活将会少许多烦恼。 网友咨询: 辱骂他人气出病来是否应担责?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吴梦凯律师解答: 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俩人吵架一个人气病了,如果另一个人是故意为之的,一般需要负责任。 若吵架已经涉及公然侮辱的,一般对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
2024-06-28
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如果无法从事正常工作必然会导致收入实际减少,而侵权人需要对此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误工费。 网友咨询: 按照规定工伤误工费是多少一天?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沈文浩律师解答: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 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
2024-06-28
俗话说,病从口入!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是重中之重, 不容有失!但“过期”等食品安全问题却时有发生,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呢? 网友咨询: 点外卖买到了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曾剑凌律师解答: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外卖平台举报,或者向当地消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依法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
2024-06-28
无论是新小区还是老旧小区,都不同程度地有着公共空间被占用的问题。细心的业主或许会发现,不知何时开始,小区的绿化带少了,到处都是停放的各种车辆,楼道间、楼门口及拐角处都有堆积的杂物。 网友咨询: 业主占用公共空间是否违法?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范丹丹律师解答: 公共空间是每一个业主的共有利益,随意占用不仅侵占了大家的利益,还可能会触犯法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
2024-06-28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些超市无缘无故进行搜身,并且对当事人造成一定影响,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对于这种情况可能会侵犯别人的人格权、隐私权。 网友咨询: 消费者被强制搜身可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星法智律师事务所李宝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 宪法赋予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除非是国家执法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因执法的需要外,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公民实行搜身,公民对于他人搜身的要求有权拒绝。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顾客可以
2024-06-28
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如工地、车间等工作场所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平安是共同的愿望,但意外不可避免的还是会有。发生意外的时候工伤赔偿款对于很多普通家庭就是救命的稻草,那么需要多久才能拿到赔偿呢? 网友咨询: 工伤赔偿一般要多久才能拿到?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郭彬彬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一般1至6个月可以拿到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1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公司的办事效率。 1、职工在工伤医疗终
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