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是指不动产的占有人在行使物权时,对相毗邻的他人的不动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在生活中可分为土地的相邻权、水流的相邻权、建筑物的相邻权等。 网友咨询: 广告牌灯光太亮影响居民生活,能不能诉请拆除? 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常虎律师解答: 可以。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广告牌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时,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2024-06-28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那么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网友咨询: 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吴梦凯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的申请须注意以下事项: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
2024-06-28
《消费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设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意在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打击制假贩假和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的经营者,净化市场环境。 网友咨询: 假一赔三法律依据是什么?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李竞律师解答: 假一赔三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倍赔偿为惩罚性赔偿,意在
2024-06-28
房屋出租时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会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注明处理事项,但是一般没有约定租客在出租屋受伤的情况,那么房屋租赁期间租客在出租屋意外受伤,房东有责任吗? 网友咨询: 租客在出租房中受伤,房东有无赔偿责任? 江苏民中律师事务所蒋军律师解答: 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则房东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房东没有履行其维护租赁房屋安全性的义务,并且租客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且损害与房东的过错之间存在
2024-06-28
经常可以听到有人在商场、超市摔倒了,此时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变成了一件难事。有些人肯定会说,那就走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如何解决呢?顾客如何才能搜集到相关证据呢? 网友咨询: 超市摔倒要求赔偿的举证责任是怎样?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李凯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作为顾客,应就其在超市商场内发生了损害事实及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超市应当就其对顾客损伤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其他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这时候就需要顾客在摔伤后不要直接离开现场,应对当即找到商
2024-06-26
近年来,校外校园霸凌案件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无论是校园内还是校外发生的校园霸凌都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网友咨询: 校外霸凌案件,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浙江法当律师事务所李剑律师解答: 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校外校园霸凌案件中,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学校都应承担监管和预防责任,这是其作为管理者和教育者的职责所在。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
2024-06-26
被继承人享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专属性,不能继承。但是有例外,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经起诉或者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予以赔偿的,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网友咨询: 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可继承吗? 湖南宏声律师事务所杨其炎律师解答: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2024-06-26
车辆剐蹭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因维修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地咚。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因造成他人车辆剐蹭后而逃离现场的,属于肇事逃逸。 网友咨询: 车辆剐蹭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甘肃政剑律师事务所王明洋律师解答: 车辆剐蹭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如下赔偿: 1.对损坏车辆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 2.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 3.对车辆施救所产生的费用; 4.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所产生的费用; 5.因为车辆损坏,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
2024-06-26
医疗事故给患者的身体带来一定的伤害,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就需要处理好眼前的难题,很多事故的当事人都会关注赔偿的问题,双方也会为了赔偿的问题而发生比较大的争议。 网友咨询: 医疗事故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钱亚红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赔偿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明确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方认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因素。所以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就该医疗事故有了明确的等级鉴定,且该鉴定必须是双方都予认可的。 2.详尽医疗事故原因 患者在签订医疗
2024-06-26
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一些权利,这些权利中包括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以及选择职业权等等,那么自己权利中的休息权是否是属于人生自由权的一种? 网友咨询: 休息权是否属于人身自由权利? 河北李振田律师事务所何笑颖律师解答: 休息权不属于人身自由权利,休息权是属于劳动权的范畴。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
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