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提存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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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提存期限是多长时间?

时间:2024-07-22 12:36 点击: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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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提存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网友咨询:

合同的提存期限是多长时间?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秦符森律师解答:

提存的年限最长是五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后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该权利长期不行使,不仅使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会给提存部门增加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物质有效利用的原则。因此,法律规定了领取提存物的时效期间,即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秦符森律师解析: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秦符森律师简介

秦符森律师,太原市人,毕业于山西大学,责任心强,办案严谨扎实,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技能,多次参与山西电视台、太原电视台的案件评论,办案过程中,重事实、重证据,十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较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勤勉务实,为人正直,作为老律师追求社会的公平、公正。不说大话、诚实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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