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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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时间:2024-06-07 12:25 点击:1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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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商品房买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易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商品房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文将介绍最新的司法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 小明在网上看中了一套心仪已久的商品房,在与卖家协商后决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在过户前一天,卖家突然通知小明称,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按时过户,要求重新谈判价格。小明感到非常气愤,认为卖家不履行合同,便决定向法院起诉。

法律条文: 最新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过户手续。如果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交易不能完成,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在本案中,卖家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小明有权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结语: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出现纠纷,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能够更加了解商品房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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