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那么,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2、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 3、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医疗机构法人责任范围包括哪些? 做为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者,医疗机构法人责任范围非常广,包括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医疗事故的连带责任等。一旦发生严重医
2024-06-28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最为严重,四级相对较轻。那么,四级医疗事故怎么认定?如何赔偿?一起来看看吧! 一、四级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二)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三)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四)拔除健康恒牙; (五)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六)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七)非解剖变异等因素,
2024-06-28
医疗事故在现在社会发生得较多,医疗事故就是医疗机构的人员违反规定操作,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一方是要赔偿的。 网友咨询: 构成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糕雪金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构成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是指: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
2024-06-26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友咨询: 非法行医罪是怎样认定的?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雨昕律师解答: 一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证的人, 二是其实行了非法行医的危害行为而且情节严重, 三是其罪过形式是故意的。 构成上述三个要件的,一般就会定非法行医罪,就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2024-06-26
很多病人生病时会自己上网查询病情,并在各种互联网医疗平台上问诊。不过网络问诊并不能完全代替现实中的线下就诊,医生也应该加强对网络问诊的重视,及时给病人提供有价值的回复。 网友咨询: 网络平台问诊出现纠纷谁负责? 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梁丹律师解答: 对互联网医疗平台的责任认定,若该医疗平台履行了医生注册审核义务,并在“用户协议”中指出,“咨询建议仅为依据提问者描述而提供建议性内容,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并明确提示“医生回复仅为建议,具体诊疗请前往医院进行”,则不认定该互联网医疗平台存在过错。
2024-06-26
在民事医疗方面问题的诉讼过程中,针对许多专业问题需要进行医学鉴定,但是鉴定结果会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审判结果,如果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通过申请重新鉴定等方法重新得出结果。 网友咨询: 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对事故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河南高远律师事务所闫一钒律师解答: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做法: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
2024-06-26
不同的医生在职业方面的素质、水平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医生也是有可能出现误诊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也应该适当的理解一下,但因为误诊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也可以要求赔偿。 网友咨询: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是怎样呢?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华承笑律师解答: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
2024-06-26
医疗损害的责任的类型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完全责任,损害后果完全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第二种的主要责任,损害后果是医疗过失部分行为造成的,第三种是次要责任,第四种是轻微的责任。网友咨询:医疗损害责任都有哪些?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雨昕律师解答:医疗损害的责任的类型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完全责任,损害后果完全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第二种的主要责任,损害后果是医疗过失部分行为造成的,第三种是次要责任,第四种是轻微的责任。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
2024-06-26
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答: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
2024-06-26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网友咨询: 给病人输错药,谁来赔偿?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张思斯律师解答: 1、首先,患者申请进行医疗事故认定,与医院方进行协商赔偿,因为打错药而对病人造成的治疗费用等损害赔偿,需要由医院进行赔偿。 2、如果是因为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
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