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即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就是我们所讲的合同终止。那么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张立律师解答: 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
2024-07-03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那么社保医疗保险有什么用,社保医疗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网友咨询: 社保医疗保险有什么用,社保医疗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梁宇律师解答: 医保的作用 (1)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和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2)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
2024-07-03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遇到医疗纠纷的时候,往往不知道如何寻求正规途径解决,有的还会采取医闹这种过激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殊不知这种方式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那么医疗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解决医疗纠纷的办法是什么? 网友咨询: 医疗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解决医疗纠纷的办法是什么? 北京市隆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吴毕民律师解答: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当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调解; 明确是非,确定损害后果,达成赔偿协议,以解决医疗纠纷。这也是最经济、最便捷的一条解决
2024-07-03
司法鉴定是医疗损害的必经程序,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医患之间应当积极地进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这样对医患双方都是最好的选择,对医疗损害赔偿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发生医疗纠纷,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医疗纠纷,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内蒙古嘉儒律师事务所高岩律师解答: 1、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2、鉴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如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在本鉴定机构专业范围内,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双方对鉴定材料是否存在异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等。
2024-07-02
医疗损害案件,对于根据众所周知的医学常识就可以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医疗过失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予以判决。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 网友咨询: 医疗损害案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答: 鉴定的依据是法官要必须要审查的,也是司法鉴定意见质证的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对“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进行审查,同时在第十四条规定了“鉴定意见明显
2024-07-02
生病就医乃人之常情,也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然而在生活中,由于医院诊疗行为错误、患者对医院诊疗效果认识不同等原因,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怎么进行医疗鉴定? 网友咨询: 患者在诊疗时受到损害,怎么进行医疗鉴定?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柯蓉律师解答: 首次鉴定程序: 1、书写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以及申请理由。将写好的申请书共同提交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2、向申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 3、受理申请的医疗事故
2024-07-02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那么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申请重新医疗鉴定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患者张某因病在被告医院入院治疗,后死亡,其家属认为被告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由此引发医疗纠纷。诉前,原告自行委托A鉴定机构对本案进行鉴定,该鉴定机构认定被告医院对患者的诊疗存在过错,申请重新医疗鉴定有哪些程序?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2024-07-02
医疗事故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专业性的问题。那么法院同意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法院同意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有哪些情形? 吉林中玖律师事务所马双艳律师解答: 法院应当同意重新鉴定的五种情形: 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了四种应当同意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还在在第八十一条还规定了一种法院应当同意重新鉴定的情形,即当事人因鉴定人拒不出庭作
2024-07-02
很多患者或家属在医院遭遇预料之外的治疗结果时,往往首先就会怀疑是不是医疗事故,是不是构成医疗损害,如输液后出现休克、死亡,如手术后出现大出血、出现再次手术情形,如患者不明原因死亡,甚至治疗效果不好时,也怀疑是不是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那么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是谁? 网友咨询: 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是谁?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吕素萍律师解答: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
2024-07-02
医方为了心理踏实,往往会让患方写下“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起诉或要求赔偿”的“保证”,但实践中,签署协议后,患方经常会出现对赔偿协议不满或反悔,而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那么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网友咨询: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张耀华律师解答: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以后仍然是可以起诉的,因为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如果说,是因为院方主观过错发生了医疗事故,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患者在做手术之前家属所签订的
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