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生小刘去安徽阜阳市参加阜阳师范大学专升本考试,然而,入住一家酒店之后,因为卫生间门无法打开,他被困在了卫生间16个小时,最终错过了唯一一次专升本考试,他一气之下将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近日,阜阳市颍州区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酌定被告应赔偿精神抚慰金4万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根据参加的考试的性质,客人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实给客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向酒店管理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例如,错过的是唯一的一次升学、资质、入职考试,错过考试将丧失唯一的机会,对参考人造成重大精神痛苦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