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临安的王小姐以3899元的价格在一家婚纱影楼拍摄了婚纱照。拿到片子后王小姐觉得影楼把她“拍胖了”。沟通未果,她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吐槽这家影楼。影楼认为王小姐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王小姐删文道歉,王小姐没有答应。于是,影楼将王小姐告上了法院。经过沟通,王小姐表示愿意当庭书面道歉。那么,朋友圈到底是不是“私人空间”?
微信朋友圈虽被定位于特定好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但随着微信作为一种社交工具广为大家使用,微信好友已远超越传统意义上朋友的范畴,成为社会主体间相互沟通、交流的公共平台,同时朋友圈分享者与浏览者共同的好友能够同时看到分享和共同朋友间的互动,并存在转发的可能,朋友圈的“涟漪效应”更加明显。在此情况下,朋友圈不再是个人的私人空间,网络用户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表言论时,应树立文明交往风尚,不散布有损他人名誉和隐私的言论、照片等信息,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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