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要求精神赔偿要什么证据,精神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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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要求精神赔偿要什么证据,精神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时间:2024-11-06 13:25 点击:1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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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属于侵权伤害,故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被侵权人可主张相应的侵权权利,包括赔偿。那么发生车祸要求精神赔偿要什么证据,精神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车祸要求精神赔偿要什么证据,精神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山东鸿祥律师事务所徐增升律师解答:

发生车祸后,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实践中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终结书等交警部门出具或可能出具的相关文书材料。

3、有关损害结果的证明材料。如伤残等级证明,死亡证明等。

4、精神损害证明,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医疗证明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山东鸿祥律师事务所徐增升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

(2)、侵害健康权

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 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3)、侵害生命权

侵害生命权的后果, 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本科,从事公安律师工作32年,其中1987年至1998年在肥城市公安局工作11年,1998年至今专职从事律师法律服务21年。理论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人脉关系广泛,职业道德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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