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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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时间:2024-11-04 12:19 点击:1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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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是很多车主都不愿意遇到的,因为一旦出现车祸,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会对汽车造成一定的损失,而且还会使第二年的保险费用增加,不论是谁的责任,反正车主是肯定会有损失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董建春律师解答: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

1、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董建春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入选山东省首届公益网评“我最喜爱的名律师”。有各级法院的办案经验,在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办理过案件,近20年法律工作的积累,经验丰富,作风干练,敬业勤奋,平易近人,擅长办理疑难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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