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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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3时30分左右,王素杰驾驶冀A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冀A××××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国道340线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平原县王凤楼镇张士府街加油站路口西侧时,与被害人杨某停放在道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内的鲁7××××号中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素杰及乘车人曹某、中型普通货车驾驶员杨某及乘车人冯某1四人受伤,杨某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经平原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曹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被害人冯某1的伤情为轻微伤。经依法认定,王素杰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另查明,案发后王素杰已赔偿被害人杨某及其亲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此外,王素杰还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浙江顾典律师事务所卢广辉律师解答:
王素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王素杰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王素杰已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王素杰赔偿被害人曹某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卢广辉律师补充: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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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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