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离婚提出19万元家务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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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妈妈离婚提出19万元家务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时间:2024-09-01 13:04 点击:1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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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常常存在一方因负担较多的家庭义务,导致这方投入在自我发展、自我实现上的时间和精力被大量压缩,甚至完全牺牲自我发展机会,全力投入家务劳动中的情况。那么全职妈妈离婚提出19万元家务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

妻子齐女士同意与杨先生离婚,但儿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她提出要求抚养权归自己,杨先生按照每月 2000 元标准支付抚养费。同时,齐女士认为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负担义务较多,她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开始按每月 5000 元的标准补偿共计 19 万元。那么全职妈妈离婚提出19万元家务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朱俊宏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出台以后,全职妈妈离婚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就是全职在家的一方,在家照顾孩子、老人比较多,负担了较多义务,协助一方工作等,尽管财产是夫妻共有制,一方没有挣到钱的情况下,但是一方的收入能力比全职在家的一方强多了,积累了很多挣钱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时,一定要给全职在家的一方经济补偿。

不管夫妻双方是否约定财产制,只要一方全职在家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全职在家的一方就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这项制度以法律形式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有利于鼓励家庭成员参与家务劳动,促进夫妻双方互相尊重,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平等、公平原则的精神。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朱俊宏律师解析:

关于家务劳动、照顾子女与老人的经济价值的确定,应结合以下各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1、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越长,经济补偿数额也可相应提高。

2、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强度:参考向市场购买相近工作量家务劳动所需的成本。

3、家务劳动的负面影响:如从事家务一方因而失去工作的,可以参考原工作的收入情况。

4、家庭收入情况:由此可以参考判断从事家务劳动一方为另一方提供辅助的客观收益。

毕业于法学专业院校,具有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劳动工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以及婚姻继承案件办理,以严谨、专业、积极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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