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审核通过了才能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业务,那么,无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如何处罚? 一、无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2024-07-13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依据公司的需要,可以将一家公司分立为两家,分立公司需要处理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如员工处置、债务处理等的问题,那么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一、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
2024-07-13
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是怎样的?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是怎样的? 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 2、申请决议撤销的直接诉讼。决议撤销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存在瑕疵而对决议提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3、申请损害赔偿的
2024-07-13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程序或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侵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那么,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有哪些救济的权利? 一、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有哪些救济的权利? 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公司法赋予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两种救济权利。 1、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但享有撤销权,此种撤销权有别于《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这是因为股东大会决议具有合同的表象特征,但又有别于合同。股东会大决
2024-07-13
代理权一般是行为人给予代理人的权利,在一定期间内,代理人可以代表行为人进行法律活动。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行为,行为人往往没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很多。那么表见代理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表见代理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所谓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的约束。表见代理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不问本人是否有过错。 表
2024-07-13
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重要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很多重要决策可以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就可以执行,那么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股东会属非常设权力机构,股东们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自己权利。因而当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决策时,必须通过会议的形式。而股东们又分散于各地,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各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为了让股东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方针政策,董事会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及公司情况向股东会报告。 2、执行股东会
2024-07-13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解散?需要什么材料? 一、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具体如下: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
2024-07-13
在有限公司中,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独立承担,那么,公司负债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负债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
2024-07-13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那么,公司能随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吗?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能随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吗?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通常是不可以随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2024-07-13
股份有限公司,指的是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没有限制?如何规定的?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没有限制?如何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都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出资能力,以及半数以上的发起人股东需要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股份需要承担公司的筹办事务。 二、公司股东的分类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
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