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那么,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一、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当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公司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得以独立承担责任,使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当出现公司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4-07-17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机会和渠道有限,所以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设立监事,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吗?监事有什么职责呢? 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吗?监事有什么职责?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要是公司类型的企业,都必须设立监事。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的职责如下: 1、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4-07-17
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在成立前的行为可称为设立中的公司行为。如公司最终未成立,则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但该民事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由发起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网友咨询: 与未成立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有效吗?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夏振华律师解答:有效。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在成立前的行为可称为设立中的公司行为。如公司最终未成立,则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但该民事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由发起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公司成立则承继发起人在设立中进行的
2024-07-17
劳务出资需要承担合伙债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网友咨询: 合伙协议中劳动出资的是否要承担金钱债务? 安徽仝人律师事务所黄平华律师解答: 劳务出资需要承担合伙债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
2024-07-17
兼并重组是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那么,公司兼并重组的条件是什么?兼并重组的好处有哪些? 一、公司兼并重组的条件是什么? 1、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层级的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涉及国有资产置入或置出上市公司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取得
2024-07-17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那么,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几个人?有限制吗? 一、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几个人?有限制吗?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人数是有限制的,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所以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2人以上200人以下。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发起人
2024-07-17
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那么,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吗?如何承担?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吗?如何承担?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司法实践,适用公司人格否定制度规则,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人格利用者实施了滥用
2024-07-17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那么,公司合并有几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一、公司合并有几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经过合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2、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2024-07-17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那么,股东虚假出资,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股东虚假出资,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
2024-07-17
我们知道,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的,其中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那么,公司的分公司里面,是否可以有股东? 一、公司的分公司里面,是否可以有股东? 分公司没有股东,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公司的股东完成出资的责任后才取得股东的资格,而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方便公司开展业务,而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二、设立分公司要准备什么材料? 1、公司法
202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