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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滥用公司法人人格?

法人人格,是指法人团体或法人在法律上能够独立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法人人格完全不同于作为法人成员的个人的人格。 网友咨询: 哪些行为属于滥用公司法人人格?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黎明律师解答: 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规定,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的意志,使公司成为控制股东的傀儡,从而使公司成为自己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或者甚至达不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2、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

2024-07-08

公司的钱不能偿还全部债务应该怎么办?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可以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网友咨询: 公司的钱不能偿还全部债务应该怎么办? 四川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解答: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可以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2024-07-0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期限是怎样的?

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虽然投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实可行,一般是20年,20认购期限可在年后继续变更。出资期限是合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合营各方投入资本的日期。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期限是怎样的? 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朱逸豪律师解答: 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虽然投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实可行,一般是20年,20认购期限可在年后继续变更。出资期限是合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合营各方投入资本的日期。 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计划地收入资本进行运用的保证。各项

2024-07-08

破产费用指的是什么?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网友咨询:破产费用指的是什么?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

2024-07-08

破产重整程序步骤是什么?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网友咨询: 破产重整程序步骤是什么? 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周金龙律师解答: 破产重整程序有以下几步: 重整申请的提出; 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 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 重整计划拟定后,将提交不同的表决组予以表决;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终止重整程序

2024-07-08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几人?

董事会通常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至于特别决议,公司只需要得到51%或以上的股份支持就可以顺利通过了。 网友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几人? 上海市银星律师事务所韩玙律师解答: 董事会通常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至于特别决议,公司只需要得到51%或以上的股份支持就可以顺利通过了。 一般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

2024-07-08

什么情况下可以收购公司股份?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网友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收购公司股份?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答: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

2024-07-08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哪些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网友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哪些条件? 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朱逸豪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为; (一)符合法定人数。即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公司发起人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朱逸豪律师解析: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2024-07-08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网友咨询: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瑕疵股东会决议区分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而决议内容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或程序违反法律的,为可撤销决议。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

2024-07-08

公司破产以后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以后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健勇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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