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吸收方不履行注销登记义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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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吸收方不履行注销登记义务怎么办?

时间:2024-12-14 11:51 点击:1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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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司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有些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会将一些小的公司合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两个公司进行合并,那么被合并的公司要到相关部门注销登记。

网友咨询:

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吸收方不履行注销登记义务怎么办?

山西晋一律师事务所张硕律师解答:

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吸收合并:是企业合并的一种形式,即企业兼并,一个企业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企业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

张硕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清算的步骤是什么?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如果要合并,首先要对被接管的公司进行清算,将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完毕之后才会进入公司合并注销程序。公司进行注销要将公司的税务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进行注销,还要登报公告,最后才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流程,经办人要经过多次才会完成这个流程。

现为山西晋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0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办理过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曾在公司法务等相关领域进行过深入研究。现为太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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