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法律咨询: 可以作为承包商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严石宝律师回答: a、由于完成工程师指示的,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所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b、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导致的施工效率低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c、由于业主或工程师原因导致的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严石宝律师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
2024-12-12
民间借贷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行信贷资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也造成民间借贷极易引发纠纷。那么,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是什么?怎么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以下优势?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苏红律师团队解析。 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是什么?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
2024-12-12
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那么,夫妻协议离婚需要还婚内欠的债吗?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离婚协议儿子归母亲,房子给儿子,所有债务归父亲还债,但是借钱的人现在让我们还钱,我们要还么?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庞越律师解答: 那钱如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你应该还。你还后可以凭离婚
2024-12-12
公司在运转过程中难免的的会有债务以及债权的存在,但是在该公司被收购之后对于其原本存在的债务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规定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江西周象律师事务所杨云飞律师解析。 一、收购公司的债务处理 1、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2024-12-12
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借贷方式,主要是在普通人之间进行借贷。它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那么,民间借贷可靠吗?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注意哪些问题?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吴岩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可靠吗? 民间借贷肯定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在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利息约定都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关键还要看借款人的实力和信誉度,以及是否设定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024-12-12
民间借贷的高利性能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因为民间借贷不必正规的借贷机构有后台保障。它主要是一盈利为主。以前的民间借贷是没有最高利息规定的,但是这几年国家就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民间借贷最高利息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呢?北京才良(杭州)律师事务所汪荣盛律师解析。 一、民间借贷最高利息相关规定: 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
2024-12-12
现代社会,借钱还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借钱一方不愿意还钱,通常我们没有办法,这时只能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了。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解析。 一、强制执行的相关知识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
2024-12-12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时还款,也有权直接免除债务人的部分或是全部债务,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债务免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债务免除协议以后,债权人就放弃了自己的债权,也会产生其它的法律效力,那么债务免除直接效力是怎样的呢?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徐婕律师解析。 一、债务免除直接效力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贷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
2024-12-12
债务是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毕竟每个人都有经济危机的时候。就算是一个公司,也会有经济危机的时候,毕竟要是一个公司要是有太多的现金,毕竟这样就会丧失投资带来的经济收入了。所以一定的债务也是十分合理的。浙江冠森律师事务所张洪军律师解析。 一、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
2024-12-12
债务是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毕竟每个人都有经济危机的时候。就算是一个公司,也会有经济危机的时候,毕竟要是一个公司要是有太多的现金,毕竟这样就会丧失投资带来的经济收入了。所以一定的债务也是十分合理的。浙江冠森律师事务所张洪军律师解析。 一、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
2024-12-12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