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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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时间:2024-06-17 12:12 点击:1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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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债务问题。其中,简单债和选择债是两种常见的债务形式。本文将从案例和法律条文两个方面介绍简单债和选择债的概念及其区别。

案例:小明向小红借了1000元钱,约定一个月后还款。小明在还款日当天将1000元钱还给了小红。这种情况下,属于简单债。因为简单债是指债务人只需履行一定的义务,即归还借款本金,不需支付额外的利息、违约金等。

再举一个案例,小张向小王借了1000元钱,双方约定一个月后还款,同时约定在还款日当天加付100元利息。小张在还款日当天将1100元钱还给了小王。这种情况下,属于选择债。因为选择债是指债务人除了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额外的利息、违约金等。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7条规定,简单债是指债务人只需履行一定的义务,即归还借款本金,不需支付额外的利息、违约金等。而选择债是指债务人除了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额外的利息、违约金等。

结语:通过以上案例和法律条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简单债和选择债的概念及其区别。在日常生活中,债务问题时常存在,了解不同类型的债务形式对我们处理债务问题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希望本文对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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