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之中往往有人为了谋取利益,而不断侵害别人的署名权,像如今影视作品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也显得更加对此的重视。我们了解一些普通常识,来学会保护自己。那么摄影作品署名权被侵犯应该怎么维权,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摄影作品署名权被侵犯应该怎么维权,如何解决?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鲁超律师解答: 摄影作品署名权被侵犯的维权方式如下: 1、自行调解。署名权被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自行调解,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导致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回复名誉。 2、到法院起诉。如
2024-09-16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但是如果喝酒喝到赔了性命,那么暂时的离别就成永别了。毕业季相处多时的同学即将各自天涯,坐下来喝一杯自是少不了的告别礼。那么为酒友醉死买单的情况有什么,包括哪些? 网友咨询: 为酒友醉死买单的情况有什么,包括哪些?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况: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还劝酒的。 二、强迫性劝酒。主观上存在过错即应承担责任,但强迫性劝酒不是暴力行为,赔偿亦只是相应的。 三、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一般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
2024-09-16
姓名是用于确定和代表个体公民并与其他公民相区别的自身文字标记,是公民活动于社会之中的符号。姓名一般包括“姓”和“名”两个组成部分。那么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方式,怎么赔偿? 网友咨询: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方式,怎么赔偿? 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张欢欢律师解答: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
2024-09-16
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滞后性、危害后果严重性等特点,因此,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一直是难点问题,那么环境污染赔偿损害如何规定的,是什么? 网友咨询: 环境污染赔偿损害如何规定的,是什么? 天津国嘉律师事务所薛旸律师解答: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
2024-09-16
近年来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不比现实生活当中的要少,而且网络侵权行为往往都是涉及广、传播快,对受害人来说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那么权利人被网络用户侵权,可以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权利人被网络用户侵权,可以如何维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鲁超律师解答: 1、联系网络用户,要求其删除信息。 网络侵权,自然首先是有网络用户发起,网络用户就是网络侵权的始作俑者,毫无疑问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在遭遇网络侵权时,直接与发布信息的网络用户交涉是保障权益的第一步,要求其删除信息,防止不当信息进一步传播,维护自
2024-09-16
当前工作讲究效率,许多单位会为职员配备车辆以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一些物流企业更是离不开车辆。那么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怎么规定的? 天津国嘉律师事务所薛旸律师解答: 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时,其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是承担赔
2024-09-16
国家赔偿是法律救济的一个重要内容,当事人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或者出现冤案错案等情形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有一定的范围,那么国家赔偿包括哪些什么项目,是什么? 网友咨询: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什么项目,是什么?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项目包括的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
2024-09-16
到了现代社会政府管理制度日渐完善,为老百姓的服务也越来越好。但是现实生活当中还是存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造成损害的情况,这时应依法应给予的赔偿,那么对国家赔偿不服如何处理,怎么维权 ? 网友咨询: 对国家赔偿不服如何处理,怎么维权 ? 浙江百畅律师事务所魏中运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
2024-09-16
侵犯财产权,是指侵犯了被侵权人所有的某种物,一般需要赔偿损失。那么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赔偿法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赔偿法怎么处理? 云南西翥律师事务所金葵律师解答: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
2024-09-16
很多人都有坐飞机的经历,甚至有很多人一年之中多次乘坐飞机出差或者旅行。虽然说现在高铁发达,但是坐飞机仍然是很多人的旅行首选。那么航班取消是如何给予补偿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航班取消是如何给予补偿的,怎么规定的? 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午丽丽律师解答: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 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由于机务维护
202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