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轨道交通运输学校数名学生因早操迟到,被老师叫到广场台阶上排着队挨个扇耳光一事引起了网友激烈的讨论。
首先法律是明确禁止老师打骂学生的。这位老师的行为已经违法,性质比较恶劣,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必须严惩!
被打学生可以去做伤情鉴定,如果造成身体伤害的,就要追究这位老师的刑事责任。
对于校方学校领导管理失职的责任也要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无论如何,学校、老师和家长都无权殴打、辱骂、体罚学生。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