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可以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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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可以定为工伤吗?

时间:2024-11-25 11:44 点击: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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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很多人出行选择骑自行车或骑电动车,这样既避免了乘坐公交或驾驶汽车的拥堵及不便,又低碳环保。很多人骑电动车上下班在路上也会发生因路面结冰滑倒而受伤或骑行速度过快与他人发生碰撞而受伤等事故。那么,自己在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可以定为工伤吗?

网友咨询:

我老公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可以定为工伤吗,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蒋文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第六项可知,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构成工伤需满足三个条件:

①在上下班途中;

②属于交通事故;

③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

蒋文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此时是否构成工伤,在排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后,就要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一情形,要看其摔伤是否属于本人主要责任。

蒋文律师在500强企业工作多年,精通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股权设计、股权激励、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等业务。蒋文律师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包括:哈尔滨新区、长城资产、浦发银行、平安普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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