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七个月被公司称没产假劝退,女职工“特殊时期”合法权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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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孕七个月被公司称没产假劝退,女职工“特殊时期”合法权益有哪些?

时间:2024-09-01 12:48 点击:14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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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孕被2次劝退,公司:外编人员无产假!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益?此前,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来维护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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