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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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7-31 12:11 点击: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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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达到最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一个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网友咨询:

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河北益昌律师事务所杨天惠律师解答:

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达到最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一个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具体有:

第一,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是指累计缴费年限,不受断缴影响;

第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有资格申请领取养老金;

第三,满足基本条件的,经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四,养老金的高低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

第五,建议参保人员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为获得较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打基础。

河北益昌律师事务所杨天惠律师解析:

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达到最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一个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养老保险不可以直接相加计算缴费年限,因为城乡居民保险与职工社保缴费年限不可合并。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也就是说,从职工养老转居民养老的,职工养老的年限可以直接折算成居民养老保险,相加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但是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折算为职工养老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杨天惠律师简介

杨天惠律师,河北益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擅长办理公司法务、建设工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案件以及刑事辩护。该律师始终秉持“服务就是价值”的理念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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