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之间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走诉讼的途径也是最为直接的!首先我们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对方的方式来解决,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应走哪些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诉讼应走哪些程序,是什么? 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邓钦文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诉讼应走的程序是: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2、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2024-12-05
一般要是机动车驾驶者有比较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或者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在对其行政方面的处罚中往往就会包括终身禁驾的处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在不少情况下都会导致终身禁驾。那么,哪些情况会被“终身禁驾”,是什么? 网友咨询: 有哪些情况会被“终身禁驾”? 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李泽律师解答: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
2024-12-05
交通事故调解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应该在受害人伤口痊愈后调解。那么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相关法规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相关法规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相关法规是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
2024-12-05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有哪些,是什么?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宋颖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
2024-12-05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不再是高端奢侈品的代名词,而作为日常的代步出行工具进入到普通家庭的生活之中。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要共同承担责任,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要共同承担责任,有哪些?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郭俊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是: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 4、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 5、车主出借机动车; 6、共同饮酒者。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2024-12-05
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在交通事故频发的时代,了解交通事故的罚款标准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交通事故一般程序罚款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罚款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黄龙辉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
2024-12-01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相应的交警部门是会提交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不准确的,相应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重新认定的。那么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有哪些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有哪些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魏新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重新认定,当事人须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向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
2024-12-01
在日常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之间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走诉讼的途径也是最为直接的!首先我们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对方的方式来解决。那么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都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都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李文策律师解答: 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需要提交的起诉材料有: (一)民事起诉状2份; (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
2024-12-01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人数迅速攀升,交通事故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也是双双攀升,其中机动车驾车逃逸的案件屡有发生。那么同时起诉肇事人和保险公司如何确责,怎么确定? 网友咨询: 同时起诉肇事人和保险公司如何确责,怎么确定? 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沈沁梅律师解答: 同时起诉肇事人和保险公司的确责: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2024-12-01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是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的申请书。那么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申请复核,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申请复核,是什么? 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沈沁梅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具有以下四种情形,是不能受理的: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
2024-12-01
2024-12-23
2024-12-23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