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电动车逆行致人亡的现行屡有发生。
网友咨询:
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开发区安澜北路西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行,与在同车道由北向南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高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淮安交警三大队事故认定,刘某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刘某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与高某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得到高某某家属谅解。刘某某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中衢律师事务所张立廷律师解答:
刘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违规载人且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侧通行,致1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刘某某主动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应当酌情从轻处罚。
张立廷律师补充: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张立廷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拥有二十多年诉讼和非诉经验以及大型集团公司法务管理经验,擅长物流快递、交通事故、建设工程、房产纠纷、投融资、知识产权、风险控制等事务。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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