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动车发生剐蹭并碾压,司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交通 > 与电动车发生剐蹭并碾压,司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与电动车发生剐蹭并碾压,司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09-15 13:15 点击:96 次
字号: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网友咨询:

12月10日9时许,韩峰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FXXXX”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至108国道“1621KM+690M处”(城固县沙河营中学对面路段)时,与同向右侧李某甲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擦挂,致两车受损,“皖FXXXX”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右侧轮胎碾压李某甲头部,致李某甲当场死亡。经鉴定,李某甲系交通事故中巨大钝性外力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经城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韩峰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甲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交通肇事后,韩峰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坦白交待了其犯罪事实。韩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云南驰兴律师事务所徐会平律师解答:

韩峰驾驶机动车辆遇到非机动车辆借道通行时未减速避让,韩峰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韩峰交通肇事后及时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坦白交待,如实供述,可依法从轻判处。

韩峰有自首情节,属于过失犯罪,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判处。

徐会平律师补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徐会平律师,云南大学法律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法律服务至今。现从业于云南驰兴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程建设、借贷纠纷、交通事故、法律顾问等。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