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机动车行驶发生车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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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机动车行驶发生车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08-16 12:30 点击: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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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指行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因此,车祸的伤势重、变化快、死亡率高。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网友咨询:

江方杰于2021年8月4日6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泛海容郡小区西门南侧,驾驶×××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驶入非机动车道,将在非机动车道内由北向南行走的被害人李某撞出,后又与戴某1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大众牌”小型轿车相撞。

事故造成李某受伤,两车损坏。被害人李某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江方杰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江方杰报警,后于2021年9月6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

江方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杭风律师事务所樊树莉律师解答:

江方杰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后果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江方杰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樊树莉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30余年。公务员退休后发挥余热,在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5年。业务精湛,勤勉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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