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虽是看似简单的动作,但由于开车门不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却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开门杀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判定?
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朱光达律师解答:
驾驶员需要承担,而且很大程度上要承担主责甚至全部的事故责任,这样的事故,一般涉及司机、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三方当事人。法院一般会根据当事各方的过错程度,结合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其中第三条,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开门杀”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开门杀”造成人员伤亡,还应承担相应刑事和民事责任。
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朱光达律师解析:
下车没有注意观察,随意开车门妨碍了他人在道路上行驶且致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疏忽”会引发大灾祸。汽车已普遍进入大众生活,停车开门下车是大多数人生活中经常有的行为,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严重后果。上下车之前,应当通过后视镜及车窗玻璃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在确保周围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再打开车门,避免“开门杀”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朱光达律师简介
朱光达是执业律师,也是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业务领域为公司业务、税务咨询、筹划及争议解决等,通过税、法同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一站式涉税法律服务,助力客户控制风险、节约开支和健康发展。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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