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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因一方藏匿财产,是否能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那么,离婚后因一方藏匿财产,是否能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网友咨询:我去年和老公办了协议离婚,我们的《离婚协议》里写了“无共同财产”,但离婚后我发现对方隐瞒了一套房产,还有两个我不知道的银行账户,请问我还能重新要求分割这些财产吗?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海霞律师解答: 实践中,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写明具体财产的分割方式,法院一般会将未写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25-03-13

分居满一年可以一次性离婚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离婚的?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那么,分居满一年可以一次性离婚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离婚的? 网友咨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仍分居满一年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高艳律师解答: 夫妻分居满一年起诉离婚不一定一次就可以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

2025-03-13

附条件附期限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怎么认定?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附条件附期限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一对40岁左右的男女,经人介绍认识后很快相恋并同居,3个月时间女方就怀孕了。女方想结婚,男方却认为未到谈婚论嫁的程度,女方是想以子逼婚,所以坚决不从。为了解决矛盾,他们在结婚前一天先签订好了离婚协议,约定好等孩子一生下来就马上离婚。这样的离婚协议有效力吗? 北京天驰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吴凡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

2025-03-13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那么,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网友咨询:我与丈夫婚后出资30万元,以11岁女儿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而今,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住房的处理产生争执。我认为女儿随我生活,房子应当归我。丈夫提出女儿根本没有能力购房,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夫妻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离婚时房屋产权

2025-03-13

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后悔怎么办,能重新分配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分割财产的时候经常出问题,那么,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后悔怎么办,能重新分配吗? 网友咨询:法院调节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均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吗? 福建泉南律师事务所庄明律师解答: 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可以改变,如果是协议离婚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诉讼离婚是可以反悔再次起诉分配财产的。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前提条件是,当事人需要举证,能证明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

2025-03-13

协议离婚后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那么,协议离婚后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后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湖南华麟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解答: 如果没有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起诉的时候也没有超过一年的诉讼期限,那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赔偿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

2025-03-13

离婚后子女随女方携带生活,女方是否可以以受疫情影响为由拒绝男方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子女随女方携带生活,女方不可以以受疫情影响为由拒绝男方行使探望权。在疫情情况下,男方仍有权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女方不得拒绝,但如男方行使探望权确有对子女的健康不利的,为子女健康考虑,可以以如网络视频等远程探望方式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

2025-03-05

离婚后子女随女方生活,女方可以以受疫情影响为由拒绝男方行使探望权吗

离婚后子女随女方生活,女方不可以以受疫情影响为由拒绝男方行使探望权。在疫情情况下,男方仍有权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女方不得拒绝,但如男方行使探望权确有对子女的健康不利的,为子女健康考虑,可以以如网络视频等远程探望方式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025-03-05

离婚后,父母一方可以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一方不可以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并不能成为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理由。但如支付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与对方协商暂时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

2025-03-05

因疫情在家期间,父母如何履行对子女的责任

因疫情在家期间,父母履行对子女的责任的方式是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应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保护的义务,让其遵守政府发布的针对疫情的各种规定,教育子女做好自我防护,教导其完成学校的在线学习任务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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