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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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是什么?

时间:2024-09-26 12:48 点击:1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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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也是传达遗嘱人意志的形式之一,所以遗嘱人可以通过储存语言的方式订立遗嘱,即订立录音遗嘱,但是订立录音遗嘱需要满足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那么录音遗嘱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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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李佳伦律师解答:

录音遗嘱应具备下列要件:

1、由立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4、录音内容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遗产。

6、遗嘱内容合法。

7、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李佳伦律师解析:

我国《继承法》对上述遗嘱的形式要件做了严格规定,一旦无法满足这些形式要件,就很可能会直接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一份合格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恢复了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否则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随着社会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立遗嘱来安排身后事。但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如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订立遗嘱,一旦发生纠纷,就很有可能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而被法院认定无效。

李佳伦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承办过二十多个公司破产清算和重整项目;处理过近百个民商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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