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遗弃婴儿的现象时有发生,各地经常会有见到被丢弃的婴幼儿或老人被遗弃的案件发生。那么没结婚生的小孩是否算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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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生的小孩是否算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答: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本罪只能由不作为的行为方式构成。没结婚生的小孩算不算遗弃罪,要看是否满足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析:
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扶养,实际上是指扶助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使其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存下去。因此,除了提供生存所必须的条件外,在其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下,必须给予救助,更不能将其置于危险境地。
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笔者认为,根据当然解释(举轻以明重)的原理,将他人生命、身体置于危险境地,或者不救助他人生命、身体的行为也应属于“拒绝扶养”的遗弃行为。
这些行为的实质是使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不能得到扶养。“拒绝扶养”从客观方面揭示了本罪表现为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方式,即消极地不履行所负有的扶养义务。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例如,多次遗弃被害人的,遗弃行为对被害人生命产生现实的紧迫危险,甚至致人伤亡的,孤儿院、福利院管理人员将多名孤儿、患者等送往外地的,应认定为情节恶劣。
在合同、清欠、不良资产处置、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自2010年以来在法律行业内处理过上千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服务,擅长交通事故、工伤案件,办过多起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