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员工会有赔偿吗?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员工会有赔偿吗?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解答: 1、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就不涉及员工赔偿或者补偿问题,也就是说股权转让与赔偿补偿没有必然联系。 2、只有股权转让导致员工被解雇等问题发生,直接使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考虑补偿赔偿问题。 3、股权转让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连
2024-07-26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那么公司注销后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被告主体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后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被告主体如何确定?是否可以列公司清算人为被告? 山东滨蓝律师事务所王春海律师解答: 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最高人民
2024-07-26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那么公司股东,可否有权利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可否有权利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彭欣彤律师解答: 公司的股东可以罢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和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罢免。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因此股东若要罢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符
2024-07-26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那么公司能以其全部的注册资金,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网友咨询: 公司能以其全部的注册资金,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山东滨蓝律师事务所王春海律师解答: 公司以其全部的注册资金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
2024-07-26
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那么公司股东不增资有哪些后果,可以强迫股东增资吗?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不增资有哪些后果,可以强迫股东增资吗?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解答: 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
2024-07-26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 ,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解除股东资格,有怎样的条件限制? 网友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解除股东资格,有怎样的条件限制?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张君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是: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
2024-07-26
现实生活中原始股是最具价值的几种股票之一,是公司上市前发行的股票,新闻上也经常有购买原始股一夜暴富的报道,但原始股的骗局也屡见不鲜。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原始股,购买原始股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 购买原始股要注意什么?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解答: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
2024-07-26
我们所知道的都是股东购买公司的股份,却很少听说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公司收购股东股份是有严格限制的,那么对于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公司可以对其收购吗? 网友咨询: 对于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公司可以对其收购吗?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收购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2024-07-26
合并,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那么对于公司的合并,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吗? 网友咨询: 对于公司的合并,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吗?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彭欣彤律师解答: 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订立协议而归并成为一个公司。公司
2024-07-26
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债务人为了清偿尽可能较多的债务,而负担的债务,成为共益债务,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都属于破产法律概念,那么对于共益债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网友咨询: 共益债务是什么? 浙江德昊律师事务所戈大桂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为了全体债权人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即能让破产企业多还钱给债权人,后而欠的钱。 企业还没破产时,只签订了购买原材料的合同,还没付钱,对方也还没发货,进入破产时,虽然破产企业继续履行合同而发生了债务,但是生产出产品出售后
202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