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作为资本市场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近年来逐步走出幕后频繁地出现于大众视野之中,股权质押融资,因便捷性及融资成本低廉,受到不少融资方的青睐。那么个人股权质押生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个人股权质押生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郭逸成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
2024-09-16
姓名对于一个人来说非常的重要,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更是如此,一些品牌之所以成为老字号,与其名称深入人心有着密不可分,因此华鑫峰建议各位创业者在注册公司之前最好先拟好一个好名字。那么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办理,什么程序? 网友咨询: 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办理,什么程序?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苏兴坚律师解答: 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需要的申请材料有: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
2024-09-16
自然人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之一,自然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独立处理民事活动,而设立公司是自然人的权利之一,公司的类型是比较多的,那么自然人独资能够有几个股东,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自然人独资能够有几个股东,怎么规定的?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夏仲斌律师解答: 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独自出资设立的,所以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由个人享有公司的收益和承担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
2024-09-16
股东代表诉讼与公司息息相关,从程序启动来看,股东需要在公司完成法定前置程序;从诉讼程序上讲,诉讼进行过程中,公司是提供相关事实证据的最重要来源,公司的到庭和陈述既有可能帮助原告胜诉,也有可能使得法院认定原告的诉讼行为是滥诉,那么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为主体诉讼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为主体诉讼吗,怎么规定的?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 并出于追究这
2024-09-16
现实中存在的公司大部分是非上市的有限公司,这类公司一般人合性较强,多为家族性企业或是朋友之间搭伙设立经营的企业。中小股东作为公司股东,因股权占比问题一般都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且无法对公司的决策起决定性的作用。那么不参与管理的股东如何退股,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不参与管理的股东如何退股,怎么规定的?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少军律师解答: 不参与公司经营的小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
2024-09-16
我们都知道每个公司都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相当大的,他对内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外则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企业的一切民事活动,而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做出的一切行为的后果也是由公司承担。那么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宋成文律师解答: 需要下列条件: 1、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
2024-09-16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那么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的条件: (1)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 (2)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
2024-09-16
作为一名股东,投资公司取得收益是最重要的事情,然而承担一定的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当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时,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一般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但是某些情形下股东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广东品高律师事务所黄文彬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
2024-09-16
法人其实不是属于人而是一个组织,法人具有独立财权利的,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法人的职权由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司成立时要办理注册登记,那么公司成立以后法人可以改变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成立以后法人可以改变吗,怎么规定的? 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刘丹律师解答: 法人其实不是属于人而是一个组织,法人具有独立财权利的,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法人的职权由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司成立时要办理注册登记。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法定代表人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24-09-16
虽然说合伙创业开始的时候,双方合伙人都是满怀喜悦,但是不免有些合伙在中途出现了一些歧异,导致合伙关系的终止,在这个时候不是说拿钱走人就可以了,还要进行合伙人退伙,那么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哪些方式? 网友咨询: 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哪些方式? 山西建志律师事务所许睿律师解答: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
202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