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纠纷案件中,有一类案件是区别于传统的财产继承案件审理思路的,这就是涉及股权继承的案件。在公司章程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那么股东有多个继承人,股权应该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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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多个继承人,股权应该如何继承?
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周大伟律师解答:
多个继承人取得一个股东资格的前提下,有如下情况:
(1)如果多个继承人都不愿意变更自己继承的股权,那么多个继承人可以签订遗产股份继承协议书;
协议多个继承人间可以通过股份转让、赠送、放弃等形式把自己的继承份额转移到其中一个继承人那里,取得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
(2)继承共同体推荐一个继承人为代理人,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若多个继承人不转让、不赠送、不放弃的,多个继承人宜作为一个继承共同体,取得股东资格。
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周大伟律师解析:
继承即是对遗产的分割,不仅是对财产份额的分别取得,而且包括了各继承人对股东资格的分别取得,否则,如果允许多个继承人共有一个股东资格,在股权行使上将产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当继承人为多数时,公司应变更股东名册,按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细分各人的持股份额,将他们分别登记为股东。这样,每位继承人均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别独立地行使自益权和共益权。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基于继承而增加股东人数也不会对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过,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人,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会突破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继承股权的比例划分应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内,继承人可以自由约定其继承的比例,如对继承的股权比例有争议,也可起诉要求法院予以划分。
合伙人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苏州市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和吴中区律协劳动人事委员会委员。担任十多家政府机关和大型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