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是什么意思,签商品房认购合同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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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是什么意思,签商品房认购合同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4-12-10 12:44 点击:17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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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大家经常会听到一些专业知识,即便有些朋友在买房之前做了功课,但是有些专业知识还是不太清楚是什么意思,那么认购是什么意思?签商品房认购合同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在买房之前要求签商品房认购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四川明冉律师事务所陈晓婷律师解答:

认购分为两种:

一种是在开发商未拿到预售证,而向购房者预约房源,待拿到预售证正式销售时正式成交。即在没有正式的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达成购买协议。也叫认筹、预约、预定。

另一种是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达成购买协议,但没有进行正式的书面签约,而只进行简单的协议签署,确认达成购买协议。这种情况是因为签署房屋购买协议过程比较复杂,条约较多,还涉及贷款、银行、以及各类证件的证明,而进行的简化过程,正式签约一般会在认购之后正式签署购房协议。

签商品房认购合同要注意:

1、要确认房产的资质。

2、要具体基本生效条款。

3、内容要合法。

陈晓婷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了认购协议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须满足两项条件:

一是认购协议须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13项主要条款,问题在于认购协议认定为买卖合同是须具备全部条款内容还是满足部分条款内容即可;

二是出卖人收受购房款应作何种解释,是指出卖方收取全部价款还是部分价款,以及定金能否被认定为购房款。

商品房认购是双方当事人就房屋买卖达成的初步意向,形式上表现为认购协议,内容上一般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总价款和付款方式等内容,性质上属于预约,目的在于担保将来签署的商品房买卖本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分为两类: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复式商品房是内销商品房的一种,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长期在知名房地产公司任职,富有丰富的房地产行业工作经验,擅长处理房地产建筑、金融、公司法领域等综合性诉讼与非诉业务。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的执业技巧和经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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