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无许可证卖房,欺骗购房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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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许可证卖房,欺骗购房者怎么处理?

时间:2024-12-08 12:20 点击:12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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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践中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即出售商品房的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的怎么处理,开发商无许可证卖房,欺骗购房者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开发商无证卖房,欺骗购房者该怎么处理,起诉的话会有赔偿吗?

辽宁汕众律师事务所肖志强律师解答:

开发商无证卖房,欺骗购房者,无证卖房合同无效,买方可以去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赔偿损失。涉嫌诈骗的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无预售许可的项目尚未纳入预售款监管系统,购房人所交资金极易被挪用,或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造成项目烂尾等现象,致使合法权益无法维护。

(3)无预售证的房屋脱离监管,房屋性质不确定因素较多,如果出现与承诺不符的情况,极易产生纠纷。

肖志强律师解析: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2003年执业,政协委员,民盟盟员,民盟辽宁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刑委会委员著有《毒品犯罪辩护及量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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