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能够为我们的住宿带来一定的便利,现目前来看,我们所购买的房屋一般都属于商品房。商品房按照国家中的各项规定建造的,可以进行根据规定购买进行转让。但是,开发商擅自变更商品房规划设计,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网友咨询:开发商可以可以自行变更房屋的规划设计吗?
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张雷律师解答:
开发商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修改、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后,在一定期限内通知买房人并得到买房人同意或者默认的,是可以修改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等设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修改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修改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修改。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张雷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即买方退房的,卖方应该在一定期限内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且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因此,如果买房人能够确认没有收到开发商关于变更的书面通知,可以选择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房人不愿退房,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商品房必须具有的五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该房地产项目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许可;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该项目进行施工建设;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进行期房预售、现房销售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商品房的设立一般是由设计师进行设计的。但是开发商不得随意修改商品房的设立,必须报给相关机构进行备案后才可以修改。
张雷律师,熟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精于刑事辩护与代理,具备很强逻辑分析、灵活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办案风格严谨,每一个案件务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雷律师长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深受客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