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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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时间:2024-08-16 12:49 点击:1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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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就是被征收房屋价值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直接关系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怎么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

怎么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北京银隅律师事务所王洪军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被征收房屋补偿的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从实体上看,补偿的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从程序上看,必须是以评估的结果为准。

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

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该法第15条还规定,房屋征收评估价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北京银隅律师事务所王洪军律师解析: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对评估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王洪军律师执业于北京银隅律师事务所,擅长买卖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借款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领域,始终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执业宗旨,以专业、高效为服务理念,力争将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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