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一起合租一套房,着火了发现没有消防措施,损失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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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一起合租一套房,着火了发现没有消防措施,损失责任怎么划分

时间:2024-07-12 13:08 点击:1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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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房东过错或者没有尽到维修义务导致租房失火,那么应该由房东向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自担租赁物损坏或灭失后果。但如果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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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一起合租一套房,着火了发现没有消防措施,损失责任怎么划分?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居高团队律师解答:

如果是因为房东过错或者没有尽到维修义务导致租房失火,那么应该由房东向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自担租赁物损坏或灭失后果。但如果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租客原因导致的失火租客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房屋的管理人或出租人没有安装消防措施,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需要承担小部分责任。作为租客可以先与房东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居高团队律师解析:

租的房子着火了,由谁赔偿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租房失火的赔偿,要依据消防部门最后认定的起火原因:如果是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火灾的,那么就是房东的责任,原则上应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如果非房屋固定设施的原因的(比如房客使用天然气不当、用电量超负荷等等),那么就是房客的责任,房东不仅可以免责,还可以向租客提出索赔,由租客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则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然后依据责任大小进行赔偿所有的直接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对房屋及设施是负有维修责任的,房东出租房屋时首先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租客承租房屋时,也应注意仔细检查房屋的设施,看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话要及时向房东提出并要求修复。租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加以妥善保管。

责任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指社会道德上,个体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作为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承租人也要安全使用房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为避免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在租房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责任,入住前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交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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