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要知道判决的是双倍迟延债务利息,再加上原先的利息,那么可能会超过本金数额的,这样的还款压力下几乎没有人愿意还款,甚至造成一个本来可以和解的案件加深矛盾直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所以,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一定会就还款金额进行一个协商,只有这个还款数额达到双方接受程度才能使协议有效进行下去。
网友认为:
不知道您是哪个法院的经验,希望不吝赐教。 我在北京的四五个区县的法院,和天津、河北的法院也申请过几个强制执行,都没有按您说的这么处理。 希望您能告诉我哪家法院这么做的,以后我也好照葫芦画瓢。
老赖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老婆离婚,没工作,不乘飞机,不坐高铁,但是天天大吃大喝,有人给他开车,老婆照样睡一起,开房用离婚老婆或情人身份让开房住酒店,个人从不用身份证和银行卡,手机号码用表兄弟表姐妹名下登记的,债权人找不到,法院找不到。
该提问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用失信被执行人代替老赖一词的决定!把最高人民法院的红头文件当成一纸空文更是藐视最高法院决定的恶劣行径!细微之处显真章,在中国,没有法外之地。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