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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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都有哪些?

时间:2024-06-26 12:10 点击:1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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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的责任的类型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完全责任,损害后果完全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第二种的主要责任,损害后果是医疗过失部分行为造成的,第三种是次要责任,第四种是轻微的责任。 网友咨询: 医疗损害责任都有哪些?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雨昕律师解答: 医疗损害的责任的类型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完全责任,损害后果完全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第二种的主要责任,损害后果是医疗过失部分行为造成的,第三种是次要责任,第四种是轻微的责任。 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雨昕律师解析: 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原则上一般是过错责任,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医务人员伪造、遗失、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 3、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王雨昕律师简介 王雨昕律师专业做各种民事案件,专长于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婚姻继承权,再审申诉案件!具有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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