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随着信息传播的快速发展,网上图片的侵权案件也逐渐增多。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关于网上图片被别人告侵权的案例及相关法律条文。
案例:
小明是一名摄影师,他在自己的网站上展示了一组精美的风景照片。然而,有一天他发现,他的一张照片被另一个网站无权使用,并且还在商业用途上使用了这张照片。小明感到非常生气,决定起诉对方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
法律条文:
在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中规定:“摄影作品是指用摄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受本法保护。”根据该法条,小明作为摄影师,其摄影作品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他人使用该作品时,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标明作者姓名。”由此可见,未经小明允许使用其照片,并且未标明作者姓名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再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已发表的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其他依法规定的权利。”对方未经授权在商业用途上使用小明的照片,也构成了对小明的著作权侵权。
结语:
通过以上案例及相关法律条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网上图片被别人告侵权并非是小概率事件。对于摄影师来说,保护自己的作品知识产权至关重要。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