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代理的一起财产侵权案件备受关注。被告不法侵占原告财产,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权利,我所将代表原告提起诉讼,以下是本案的起诉状。
案例:
原告张三,现年35岁,系某公司高管,拥有一处豪华别墅。被告李四,系张三的前助手,被解雇后不满情绪高涨,竟趁张三出差之机,非法进入别墅并将其中贵重物品私自出售。经查证,被告李四侵占原告财产总价值高达50万元。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因他人过错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被告李四的行为已构成财产侵权,侵害了原告张三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权利,特此起诉。
结语:
上述案情属实,我们要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李四归还原告财产并赔偿损失。希望法庭能够公正裁决,维护正义,保护社会的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