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时因他人的行为导致脚踝骨折的可以请求对方请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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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时因他人的行为导致脚踝骨折的可以请求对方请求赔偿吗

时间:2024-09-19 12:35 点击:15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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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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