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互联网信息传播迅速,一些网上流传的校园打架,校园暴力的视频图片也越来越受关注。那么学生打群架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网友咨询:
学生打群架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答:
学生打群架受伤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未成年人受伤并非学校设施原因,学校在平日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救助学生,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行为不当而对自己造成伤害,或者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学校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受伤由于学校教育、管理的问题,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析:
校园伤害事故有如下特点:校园的范围主要包括幼儿园、学校未成年学生等教育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均负有教育、保护义务,是发生校园事故的主要场所。高校在校学生一般均已成年,其在校期间受到的伤害,应按一般侵权处理;校园事故是发生在‘在校期间’的有关事故,在校组织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如在校上课、出操、开运动会,或者在校春游、参观等,但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放假期间等情形,则不应认定为在校期间;校园事故的性质是对未成年学生造成认识损害的侵权事件,如果事故仅造成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损害,而并未造成未成年学生的人身伤亡后果,则应按一般侵权处理;校园事故中的加害行为人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其他学生、校外人员等,当然,在有些情况下,并没有具体的加害人,而是由于自然因素、设施老化、未成年人的特殊体质等原因,也有可能引发校园伤害事故”。
李加平律师,法律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执业的过程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代理的案件深受广大当事人的认可。代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当事人满意度颇高。